在街上当众被人打了,报警之后最可怕的不是对方有多嚣张,而是警察跟你说一句:不构成轻伤标准,立不了案,你们自己私下调解吧。千万别忍气吞声,更别认栽,一旦你同意了,这顿打就真的白挨了。

千万记住,立案一般指的是刑事案件,但打人这件事对方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,必须让动手的人付出代价。这个时候只要你冷静说出这三句话,现场的形势立马反转。记不住的先点赞收藏,关键时刻能帮你。
第一句:警官,对方当众殴打我,事实清晰,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,我要求依法处理,并立即给我出具受案回执。记住,受案回执是进入官方的程序的重要凭证,有了它才不会被糊弄过去。
第二句:我现在感觉头晕想吐,视线模糊,我要求立即调取现场监控并保存,并要求申请伤情鉴定。伤情鉴定是你的核心权益,哪怕是轻微伤,对方也有可能被拘留和罚款。要立即说清症状,并强调调监控取证,如果晚了,证据可能就没了。
第三句:如果你的诉求被推诿,一定要坚定的说:如果我的合法诉求不被受理,我将会通过12389警方监督热线反映真实情况,并依法追究相关不作为的责任。12389 是公安内部的监督电话,对方一听这句话,马上就知道你是懂行的,会依法按程序办事。
这三句话不是在教你胡搅蛮缠,而是用法律和规则保护自己,让本该为你服务的程序真正运转起来。你都清楚了吗?抓紧时间转发给身边的家人朋友,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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